2015年2月7日星期六

那些小事

始发于2013年7月24日。

有几件小事我一直无法忘怀。

第一件小事发生在2012年夏秋时节的傍晚,那是一个周三,下班后我和同事一起去中央美院踢球。路过美院墙外东北角的一块草地时,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赤脚站在那里,手里端着一份不知哪来的盒饭在拼命往嘴里扒,看到我们几个手里的矿泉水,支支吾吾地问我们要水喝。我犹豫了一下,但接下来并没有理会那个流浪汉便和同事继续赶路了。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件事,同时想起郭德刚相声里的那句“善良就是别人挨饿的时候,我吃肉不吧唧嘴”,尽管后来我也在心里为自己辩解:现在的乞丐绝大多数都是假的;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;踢球很累很缺水,美院里买水不方便,我们每次都是从外面很远的地方买水带进去……但我知道,自己已经不再善良。

第二件小事发生在最近。踢完球的一天晚上,晚饭后我发现家里饮水机没了水,我只好拎起水桶揣上三块零钱下楼打水。小区有那种可以刷卡和投币的净水机,我没办卡每次都是投币。由于那天的零钱不是一块的钢镚,我便找楼下路边卖菜的小贩换,以前也去小区门口的超市换。卖菜的老板不大高兴地说,下次你得买我的东西才给你换。我说,我给你三块你给我三块,你也没吃亏不是?他说,那不一样,我给你提供了方便,你也得给我好处。嗯,老板这话说的貌似很有道理啊。那天我很累便没再搭茬打了水抱着走了,搁平时我TMD早扭头去小区门口超市换了,无非是我再多走两步路。我觉得,人与人最大的差距就是思想的差距,人穷就穷在脑壳里的那坨糨糊。我不信你卖菜是一个比较不需要零钱的主?超市跟你一样需要零钱,那么我给你零钱不是给你方便吗?我也曾拿全是一毛的硬币跟超市换,人家二话不说很痛快地就给换了,甚至都不点数的。

类似的事情我还遇到过几起,最早的一次是2007年十一假期,当时回老家的交通方式只有到邻县的汽车了,到站的时间为晚上七点多。天色已然黑了下来,一个黑摩的(我们那的县城很小是没有出租车的)跟我谈好送到离我家附近的国道路口要25元。我认为他的要价比较合理,便答应下来。谁知他仅仅是把我拉出了县城便停在国道边上,不一会等到一辆客车(我尚不知道这么晚了还有回我家的短途客车),他从我给他的25元中拿出5元给售票员便打发我上了回家的车,就这样由于信息不对称我没出县城就被宰了20块。售票员了解情况后十分惋惜的说,哎呀你这孩子真傻,他没动地方就赚了你20。当时我心里十分悲凉——这就是我的家乡,这就是我家乡的人。后来我跟骰子聊起这事时还说,我很难过,不是为了那20块钱,而是为了宰我的那个中年男人。他也许是个上要养老下要养小的家庭支柱,但他赚了我一次钱之后再也不可能赚第二次了——我已经知道县城外边国道上还有回家的车,我也会把这个信息(包括那些黑摩的宰人的方式)告诉身边所有的人。这样下去,他能赚到的钱只会越来越少乃至无钱可赚,而他的家庭却还要养活。当时我就想,你告诉我国道上还有到我家的车,我只需一块钱坐你的车到国道即可,我拉着箱子一定愿意花这一块钱的。但是他想赚取更多的巧钱,而不是区区给人提供消息和方便的一块钱。我也就这个问题跟老爸谈过。我们村南边有一条河,平时河道是干的可以通行,河两边的人便抄近路穿过河床到对面集市买卖东西。但每年春、秋季节这条河常常发大水。这时我们邻近两个村里便有撑船摆渡的及时出现,载人两块、自行车再加五毛。此时便有不少人为了省钱绕到西边的国道去了。用我的话说,对面的人到我们这边赶集,因为河里那条船人家绕道走了。赶集的路上渴了饿了(因为绕道路就远好几里了)哪怕买一瓶水、一包烟,这一瓶水、一包烟的钱就被国道边上村里小卖铺赚了,而我们村再也不可能赚到这些钱,就这样那些国道边的村子会因此一点点地比我们富起来,而我们村就只能一直穷下去。是撑船还是架桥,这个看起来是沾光还是吃亏的选择决定了我们的未来,而我们还在无知地为自己彼时的聪明而沾沾自喜。

鬼脚七前段时间转载过一个名为《寒门再难出贵子》的系列文章,很深刻地揭示了穷人思维的问题所在。一直以来总有很多人觉得,如果一件事我没有占便宜便是吃亏了,鲜有人认同双赢的理念。在他们看来,双赢中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对方赢,尤其是对方借力自己的资源来赢,哪怕自己在这个过程中赢的更多也视而不见。

我们读书、我们思考,我们努力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。但那些愚昧和短视一直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,大国寡民我们怎能视而不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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